巡 察 公 告

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 :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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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规定,结合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新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城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0年4月13日至5月27日对区域经济合作局、政务服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城乡住房和建设局、教育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重点聚焦落实政治责任情况、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投资贸易环境”“诚信法治环境”“便利宜居环境”情况、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以及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领导班子和成员,以及下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等,具体如下:

举报电话:18848111208、18848111206

(受理时间:9:00-18:00 )

电子邮箱:XCQWXCB1Z163@.com

邮政信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750号

接访地点:胜利路宜居酒店512室

意见箱设置地点:宜居酒店一楼大厅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

为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71-6218352

监督邮箱:xcqxcb6008@126.com

特此公告。

                 中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