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入驻企业:
为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2020〕1—15),依据《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政府主导的创业园区高质量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园区持续健康发展,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会议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园区内入驻企业2020年度物业费给予补贴,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政府主导的创业园区,集聚企业数量、创新能力、就业人数等方面成效明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补贴标准
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额度上限为1万元,年度物业支出在一万元以下的,按实际发生额补贴。
三、申报资料
1.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入园协议复印件;
3.上年度物业费交费凭证复印件(新入园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
4.创业园区入驻企业2020年物业补贴申报汇总表。
*以上内容需提供一式三份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交于园区各包楼负责人,所提供材料需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截止日期2020年5月20日17点前上报,过期不候。